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餐饮服务违法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旅游餐饮服务违法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问题有三个关键数字:1500!1200!2400!1500是消费金额!1200是浪费食品!2400是被罚款金额!后两个数字需要解读: 1200克的浪费食品是如何提取的?有无标准?是否称过?都值得跟踪问清!2400的罚款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有无相关行业标准!因为这近乎消费额两倍的罚款确实下手重了点!刀子也快了点!聪明的消费者自会索取发票,以便作为投诉***的证据!最后商家又索回***充分说明这罚款有问题!这是问题的关键!
大家都吃过自助餐,也懂得商家的规定:吃多取多!吃少拿少!避免浪费!当然现实中不可否认确有一些人生怕自己吃亏,会超量拿取食品,最后造成浪费的,这毕竟是少数!多数人是懂得这个规定和行规的!题中的一行五人从江苏到新疆旅行应该懂得这些!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人多自然所剩的食物残渣就多!也许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消费不了的食品出现,但我想绝对没有商家开具罚单那么严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醒那些出门在外的消费者,无论走到哪里都应遵守那里的规矩,不能任性!否则会遭来处罚!我们也正告那些商家,一定要坚持公平交易!守法经营!不能以自家的霸王条款欺负外地游客!否则一经投诉损失的还是自己!
如果大家停留在认为男子吃自助餐浪费粮食,男子太土豪,有钱任性,那么大家还没有看清事情的本质。
这件事情的焦点,在于男子为什么这么痛快的支付2400元,并索要***,而且店家在开出***后反悔,又要坚持把***要回去。
1.男子和店家的行为说明了什么?
很显然,男子吃饭,浪费,索要***,支付罚款,一气呵成。我认为,正常吃饭不会一次浪费1200克的,这可是两斤多呢,显然该男子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要那张***。很可能,吃饭的过程还有和店家交涉中,已经进行了语音和图像摄录。
店家要回***的行为,肯定是察觉到了某些问题,对于该男子的行为有疑虑,而且2400元的罚款,肯定是超越了正常的食材成本和利润。本身是一种心虚的行为。
2.***如***被拿走,会发生什么?
该男子可能是记者,或者某些执法部门内部人员。接下来可能会在媒体曝光店家不合理收费行为,或者要求物价部门,工商部门介入,甚至可能诉诸法律程序,对店家进行持续打击。
到那个时候,可就不是一两个2400元能解决的问题了,这可是会对该店形象大打折扣,甚至客流持续减少,可能会对该店造成巨额损失。
3.本次自助餐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作为商家,一定要在物价部门,工商部分的规定下合理定价产品,切记不能做到违规违约,进行不合理收费,因为浪费造成的损失,如果合理的规定是能收回成本的,如果是超越正常水平的惩罚性措施,可能会对店铺造成巨大打击。切记,贪便宜吃大亏,凡事看长远,消费者才是你的上帝。
这事是真的吗?自助餐6人餐费1500元,即每人250元,是多么高档的自助餐,这么贵的自助餐厅,在北上广深都不多见。
另外,剩下食物未吃完,超过多少份量要罚款,是所有自助餐必有的规例,无可厚非。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6人剩下1200克,即每人剩下200克,不是一人剩下1200克。
若是要罚款2400元,我可不可以随便到街找一两个人来把它吃完,最多我多交一两个人的餐费,也只是几百元,不用给你罚款2400元。
这样被我叫来的人有免费餐吃,我也省下了2000多元。这方法我们一家着数,两家便宜,你餐厅也对我无可奈何。
如果我们做一下换位思考,就会吃惊地发现,这件事情绝非单纯的客人浪费食物、自助餐厅胡乱罚款那么简单,大家都应该有难言的苦衷在里面。
该自助餐如果没有“剩下食物每10克罚款20元 ”的明文规定,结果会怎样?
要知道人家可是一间价格不菲,以海鲜为主要菜品的自助餐厅。如果站着说话不腰疼,食不***,剩不罚款,估计每位就餐食客面前,就可能会堆起一盘盘“吃不完也要占着”的海鲜小山。
因为在不少国人的心目中,老子既然花了钱,就不能赔本,咱一定要把它吃回来!呵呵,如此一来,导致大量食物浪费,自助餐厅肯定要赔个底朝天!所以不论是大江南北,还是沿海内陆,基本上自助餐厅都有 一个对剩下较多食物,适当加钱的业内规定。霍小姐 以为,这是一种商家保护自己利益的、约定俗成的行规,并非令人切齿痛恨的潜规则!而该自助餐厅,对居然剩下1200克食物的“饕餮食客”,施以2400元的巨额罚款,可谓一种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商家个人行为,也是无奈“自卫”之举,无需过度解读。
仔细扒开分析一下,为何这位游客会在该家自助餐厅,剩下如此之多的海鲜美食?
1.不排除这家的自助餐食材,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鲜美,令人大快朵颐,狼吞虎咽,食欲大开,盘盘精光。 大凡见多识广、走南闯北的游客都有一个基本常识——食海鲜到海边。因为滨海城市才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海鲜食材”的最正宗出产地,可以保证海鲜的新鲜味美。不得不说的是,在距离海边最远的国内城市,来这里吃海鲜,如果报的心理预期过高,估计是会失望的。当然霍小姐这样讲,也绝非一味没道理的“臆想和猜测”,是有一定根据的(在评论区中,有很多来过这家餐厅的本地人,以及过往食客,对其评价并不算高)。
2、可能这位食客,真是位“不差钱”,喜欢铺张浪费的主。你看他,明明知道桌子上有浪费食物罚款的规定,但到头来居然还是剩下了1200多克的海鲜美食,这不是浪费是啥?被罚2400元如果是正常人的话,肯定要与店家争执一番,绝不会轻轻松松,痛痛快快地掏钱认账。出乎意外地是 这位食客却反其道而行之,令人大跌眼镜,十分慷慨支付了高额罚款,这不是不差钱 是啥?
对店家 和食客的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出合理、服众的评判?
根据《消法》等有关规定,该自助餐厅(商家)既没有行政处罚权利,也没有得到行政管理机关的授权,所以根本没有权利对“剩下食物过多”的消费者进行罚款。
如有争议,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损失赔偿应该由监管和执法部门做出科学的评判。因此,该自助餐厅要认识到这样做的错误,对食客进行赔礼道歉,并及时退还“不当罚款”,而该食客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体谅眼下餐厅经营者的不容易,对自己浪费食物的行为,也要进行反思,甚至做出大度的、酌情适当之资金补偿!双方握手言和,各自改正自己的错误,这才是一个有益社会和谐、皆大欢喜得好结局。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吃自助餐浪费食物最不应该,但是罚款2400元明显不当。
镇江男子在新疆旅游的时候吃1500元的自助餐,因为多取食材,而没有吃完,造成了1200克的食物浪费。这一行为确实不应该,1200克食物,有两斤多啊。
当然,顾客在吃自助餐的时候,一般都会多取一点点,以免怕出现吃亏的现象,这点人们也可以理解。但是一下子取那么多,剩下了又那么多,这就有点不应该了。
按照农村的说法:食物是可吃,不可浪费。并且现在都提倡光盘行动了,吃自助餐的时候,更应当量力而为。吃多少取多少,万一不够吃的,还可以再取。所以说没必要一次取那么多,造成浪费。
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该顾客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认罚2400元钱,这多少让人有点欣慰。
顾客造成食物浪费固然不对,但是饭店规定罚款却也是不合法的。
罚款是一种处罚,只有经过法定部门批准的有一定权限的单位才有权实施罚款。而饭店只能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规定什么、什么情况下,应当罚款多少、多少等。但这种店堂告示与法律规定是相违背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可以说是违法的。所以这一做法也不妥。
我认为最稳妥的方式是:一、提醒顾客注意节约,不应当多拿少用,浪费食物可耻。
二、对那些吃不完而因多拿后剩下的食物,应当按实际价格让顾客买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餐饮服务违法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餐饮服务违法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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