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餐饮服务计税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餐饮服务计税方式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一)营业税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三)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5%。
(五)个人所得税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修改为:按餐厅级别、厨师等级分类定额。扩展资料餐饮业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营业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企业所得税***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4月1日起,对***用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业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月经营收入不足2万元(原来的标准是5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
餐饮企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提供现场消费的烟酒饮料取得的收入,按"餐饮服务"以6%的税率计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餐饮服务计税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餐饮服务计税方式有哪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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